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拟补充聘任经济管理系党总支书记、发展规划处处长职务各1名,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自荐、推荐原则,现将自荐、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任职条件、职数:
发展规划处处长(1名)任职条件:
1.了解国家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熟悉高职教育理论和教育教学规律,掌握学校专业建设以及人才培养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战略思考能力,参谋意识强,思维开拓,善于创新,能够科学的谋划学校后示范时期发展走向;
3.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
4.具有副处级职务或正科级职务三年以上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要求,男50周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经济管理系党总支书记(1名)任职条件:
1.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结协作意识,擅长党务管理工作和师生思想教育工作;
2.掌握经管系相关专业知识,对外沟通协调能力强,善于开拓创新,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3.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为教师,3年以上党龄;
4.具有副处级职务或正科级职务三年以上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要求,男50周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自荐
凡具备岗位任职条件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参加自荐,下载并填写自荐票,填写完成后于今天下午3点前由本人送党委工作部(A座705室)
三、现职中层干部推荐
现职中层干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经济管理系党总支书记、发展规划处处长人选各1人。推荐要按照岗位任职条件,本着对学校工作负责任的态度进行。推荐票填写完成后,装入信封密封,于今天下午3点前由本人或部门送党委工作部。
请点击下载:
自荐票
现职中层干部民主推荐票